【民法典中有关著作权的条文有哪些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作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核心,对著作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。虽然《著作权法》是专门调整著作权关系的法律,但《民法典》在合同编、物权编、人格权编等部分也涉及与著作权相关的内容。以下是对《民法典》中与著作权相关的条文进行的总结。
一、民法典中与著作权相关的条文汇总
| 序号 | 条文编号 | 内容概要 | 所属章节 |
| 1 | 第476条 | 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,并可约定使用方式和范围。 | 合同编·第十七章(承揽合同) |
| 2 | 第480条 | 在委托创作中,如无明确约定,著作权归受托人所有。 | 合同编·第十七章(承揽合同) |
| 3 | 第995条 | 民事主体享有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等,受到法律保护。 | 人格权编·第五章(名誉权和荣誉权) |
| 4 | 第1019条 | 署名权是作者的重要权利之一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。 | 人格权编·第五章(名誉权和荣誉权) |
| 5 | 第1020条 | 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作品,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。 | 人格权编·第五章(名誉权和荣誉权) |
| 6 | 第1185条 | 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 | 物权编·第四分编(所有权) |
| 7 | 第1186条 |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包括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。 | 物权编·第四分编(所有权) |
二、内容说明
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,《民法典》虽不是专门的著作权法,但在多个方面对著作权进行了保护:
- 合同编中对委托创作、承揽合同中的著作权归属作出规定,明确了创作者与委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。
- 人格权编中强调了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,受到法律保护,特别是署名权和禁止侵害的权利。
- 物权编中则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出发,规定了侵犯著作权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这些条款共同构建了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框架,为著作权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障。
三、结语
《民法典》虽然不是专门的著作权法,但其在多个章节中对著作权的保护进行了补充和完善,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。对于创作者、使用者以及相关企业而言,了解《民法典》中与著作权相关的条文,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避免法律风险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