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财政部87号令原文】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是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重要政府采购法规,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采购透明度和公平性,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,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以下是对“财政部87号令原文”的,并通过表格形式对关键条款进行梳理,便于理解与查阅。
一、主要
1. 适用范围
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单位,包括货物、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。
2. 招标方式
明确了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、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。
3. 招标文件编制
要求招标文件必须清晰、完整,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,确保公平竞争。
4. 评标方法
规定了最低评标价法、综合评分法等评标方式,强调技术、价格、服务等多维度评价。
5. 质疑与投诉处理
建立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机制,明确了受理时限、处理流程及责任追究。
6. 信息公开
强调政府采购信息应依法公开,增强透明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
7. 法律责任
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,包括警告、罚款、取消资格等。
二、关键条款对比表
条款编号 | 内容要点 | 说明 |
第五条 | 适用范围 | 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 |
第十条 | 招标方式 | 明确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|
第二十一条 | 招标文件要求 | 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 |
第三十八条 | 评标方法 | 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 |
第四十五条 | 质疑与投诉 | 供应商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,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|
第四十九条 | 信息公开 |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|
第六十三条 | 法律责任 | 对违规行为设定相应处罚措施 |
三、总结
《财政部87号令》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核心法规,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、提升采购效率、维护市场公平具有重要意义。通过对招标流程、评标标准、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明确规定,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。
在实际应用中,各采购单位应严格遵守该办法的各项规定,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,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与管理,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。